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会员单位

公益活动新闻稿写作技巧

 时间:2022-05-17 17:35:04来源:记录者职业资格鉴定官网

新闻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文体,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结构形式上,也就是要把最重要、最想让读者了解到的东西放在最前面,即所谓的倒金字塔结构或倒三角结构。

新闻一般由标题、导语、主体、背景、结尾五部分组成。

一、标题

标题对于新闻来说非常重要,一条新闻能否吸引人,标题起着非常大的作用。

新闻的标题一般由引题、正题和副题组成。

引题也叫肩题,眉题,作用是交代背景,烘托主题,说明原因等,一般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,通常也称为“虚题”。

正题,又叫主题,反映新闻事件的中心内容或主要事实,有实质内容,通常称为“实题”。

副题,又叫子题、辅题,用于补充正题的不足。

并不是每条新闻都要有多行标题,但必须有正题,引题和副题可以因文而异,根据需要来增加。

好的标题一定是醒目动人、引人入胜、生动有趣、幽默风趣的,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,让读者关注到这条新闻。因此,标题必须做到准确、鲜明,还要尽可能做到活泼、形象。

二、导语

导语是新闻的一个特有概念,导语就是引导、诱导的意思,能够起到引导、引入主语的作用。

由于新闻结构的特殊性,决定了导语在新闻中处在非常重要的位置,导语的好坏决定着这条新闻的成败优劣,所以导语被称为新闻的眼睛、新闻的生命,写新闻要特别重视导语的写作。

导语多是新闻的第一句或第一段。其写作的基本要求是开门见山,点破主题,让读者看了导语后,就能够准确迅速地把握新闻的主要内容和精华所在。

新闻有五个要素,即何时(When)、何地(Where)、何人(Who)、何事(What)、何故(Why),也称“5W”。在导语中就要把这五个要素交代清楚。

导语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。

1.摘要式,就是把最主要、最新鲜的事实,以最简洁的语言摘记在导语中。比如领导在讲话中重要强调的内容就可以写在导语中。

2.描写式,就是在导语中描写一个现场的镜头,把这个现场镜头作为导语。这样的导语非常有场景感,很能吸引人的眼球。

3.问答式,即用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出下文。先提出问题,再引导读者从下文中找出问题的答案。

此外,还有戏剧性导语,引语式导语、结论式导语等写作方法。

三、主体

主体是新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,好比一个人的躯干,新闻可以没有结尾、背景或导语,但不能没有主体。主体的作用就是对导语提出的事实作进一步的说明、解释或补充。

主体的写作要符合一般记叙文的写作要求。

在内容上,主体要中心突出,内容丰富,理论充实,事例典型,表达圆满。

在结构上,可以以时间为序,也可以以逻辑为序,但要求结构严谨,层次分明,起承转合要自然。

在表达上,可采用一些文学手法,可以运用一些修辞手段,最关键的是要把事实写得具体、生动、深刻、有趣。

主体部分可以是背景的叙述,也可以是事件的过程和进展,还可以是对导语提出事实的一种回答。

可以采用正面叙述,也可以采用侧面陪衬,还可以有简洁的动作描写,细微的环境描写,比较恰当的直接引用,内容要活泼充实,表达要准确有效。

四、背景

背景是指新闻事件发生的历史条件和环境。

为了把事实叙述得清楚、明白、深刻,就要交代清楚事实的来龙去脉,前因后果,以及这件事和周围事物的联系,以及它在整件事情中的地位等,这就自然形成了新闻的背景。

写背景是为了烘托主体,加深读者对事件的理解,增强新闻的知识性,趣味性和可读性。

背景材料一般有以下几种:

一是对比性背景,比如现在和过去的对比,正面和反面的对比等,通过对比,形成强烈的反差。

二是说明性背景,说明历史的演进,地理环境,历史沿革,点明事件的背景,突出事件的意义所在。

三是注释性背景,是对人物的身世、工具的性能、名词术语、风土人情等进行注释说明。

五、结尾

新闻结尾是在新闻作品中,表述完主要新闻事实之后,为强化主体而增加的收束性文字。

新闻的结尾与一般文章结尾不同,它不仅是结构的一种外在形式,而且是新闻事实的延伸和补充。

新闻是报道事实的,一般来说,在报道完事实之后,就可以自然结束,不必另外加一个结尾。

但有些非事件性消息,如经验消息、述评消息等,往往需要进行综合、归纳和总结,这就有必要增加一个结尾。即便是事件性的新闻,有时也需要表明自己的想法和态度,就需要增写一个结尾。

这个结尾虽然是“增写”的,但绝不是画蛇添足,而是全文的有机组成部分。

新闻结尾要紧扣新闻事实说话,简短有力。需要议论时,也应从事实出发,启发诱导,不可生硬说教。

审编:公益记录者管理中心 编辑:晓彤

记录者职业资格鉴定官网版权及免责声明:

1、凡本网来源注明“记录者职业资格鉴定官网”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,版权均属于记录者职业资格鉴定官网,未经本网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记录者职业资格鉴定官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2、凡本网注明 “来源:XXX(非记录者职业资格鉴定官网)”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,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
3、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。

4、联系方式:记录者职业资格鉴定官网 电话:400-0156-539